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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消防器材提醒您:防火不规范,亲人两行泪!

文章来源:济南消防器材 作者:华盛编辑 发布时间: 浏览次数:0

随着春节假期结束,一大波人开始返工回城“搬砖”。在外地工作,少不了要租房,而租房首先要考虑的就是消防安全。济南消防器材小编温馨提醒提示千万条,安全条。防火不规范,亲人两行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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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租屋消防安全

01

住宅出租房屋和生产、存储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操作地点不应放在同一建筑物内。

02

电动自行车应集中放置,不得在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处充电。配电线路和电气装置应符合电气安全要求。

03

出租房每个房间的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,每个房间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。一间居室不得出租给2户及以上住户居住。

04

木结构建筑、砖木结构和木楼梯的建设以及居住在总住宅不超过30人的住宅楼的总人数应提供单独的火灾探测报警器。

05

每一承租户应配备口罩、报警哨和手电筒等设施,并按照不少于1具的标准配置灭火器。在三层及三层以上的多层居民自建房,应当在公共区域设置逃生软梯。如不具备设置逃生软梯条件的,三层以上设有外窗的居室应当设置逃生绳。

06

餐厅、厨房、卫生间、阳台、过厅、过道、贮藏室、地下室、半地下室等其他非居住空间的,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。

07

出租房除厨房外,不得使用明火,不应使用、存放液化石油气罐和甲、乙、丙类易燃可燃液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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